面对征地拆迁,记住的法律知识!

来源:贵州锐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528次

01面对房屋拆迁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当涉及到旧城改造项目时,大家如果对于补偿不满意的,要记住要求开听证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也要保证大家的知情权还有参与权。所以,在征地拆迁时,也要审查政府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即使没有书面告知,最起码也得有口头告知。这也是老百姓都不太在意的地方。


在做出征收补偿方案时,就要征求公众意见。征收补偿方案作出之前是一定要征求大家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大家在充分知晓的方式进行,且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针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后,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和拆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及时公布。


02面对征收耕地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

因此,当我们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主要包括这几项的补偿。对于土地的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不需要进行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给被征收人个人或在征得被征收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征收人员的保险费用。一定要了解清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对于这些补偿费用是如何支付的、支付给谁、支付标准是什么,是统一发放给村、组还是单户发放给村民个人,各户之间又如何分配,以上各项如果补偿方案上没有进行详细规定,可以就具体事项询问拆迁办或村委会。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就应当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03面对征收公告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张贴公示公告都是法定程序。对于征收土地公告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收到征地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张贴,主要注意张贴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是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的公告、公告上是否有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等等。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市、县级政府的国土部门在征地公告张贴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张贴的,对于这个除了要注意张贴主体及期限外,还要注意是否对具体安置途径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果安置房还未开工建设或尚未建成,这期间的临时安置费是怎么给的、给的期限是多少,都要规定清楚。


安置房已经建成的,安置房具体位置在哪、面积多大、是否补偿差价、怎么补偿等等。除了这些,还要审查“公告”中是否有救济权利,告知的内容是否明确: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并应当注意是否有中止、中断、延长的相关规定。这些对于大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细节,建议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否则对于协议的签订就会存在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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